今天在理发店里,
看见报章有一则新闻说到一个61岁的老伯学人自杀,
还要是淋火水焚身,
结果??
死又死不成,
还要家人负医药费,
其实我不了解他,
为什么要焚身自杀,
世间上有那么多死法,
要么跳楼一了白了,
痛苦只是瞬间吧了,
要么烧炭自杀,
在睡梦中安详度过,
好选不选,
害人又害己..
我更不了解他为什么要死,
其实我认为不管1岁还是80岁,
美女还是丑男,
都不应该自杀,
唯一有资格自杀的只有3种人,
第一,
如果自杀了对社会有好处的人,
举个例子,
屈原掉河,
端午节假期,
何乐而不伪.
第二,
如果自杀了会起码让某个族群或国家开心的就尽管去吧!
如果某一些极端思维的领袖在国会大厦从天而降,
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收白金收到手软.
第三,
如果你是天生极度悲惨的,
例如说天生就没有手脚,
天生就是连体婴儿没有办法分开的,
那你自杀我还能体谅.
但是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看报子看来看去都是,
明星自杀,
青少年自杀,
或是60多岁的老伯自杀,
从来没有看过残障人士自杀...
因为他们连残废的人都不如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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